极致的喜欢,更像是一个自己与另一个自己在光月里的隔世重逢。
愿为对方毫无道理地盛开,会为对方无可救药地投入,这都是极致的喜欢。
关于喜欢和爱有什么区别。
我最近在思考。
一个人给你带来的吸引可能真的分等级,可以接受、有好感、喜欢,都是有退路的选择。
我的心如果没有再往那个方向跳了,我即刻就适应,去新的人那里采心动。
可能是相似的人,也可能是相反的人,都没什么所谓,旧的欢乐消失,新的欢乐我去新的人那里也找得到。
爱更像是一种没有退路的选择。
恋恋笔记本里,男女主角失联多年,信件被人阻隔,消息石沉大海。
都多年过去,女主角遇到新的人订了婚了,男主角还用自己攒到的所有的钱,完全按照女主角的喜好,去盖自己的新家。
那是很久以前他跟女主角的幻想,“等我们以后结婚了,要在湖边盖一座房子”
女主角在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,飞奔回去找他。
爱是独一、唯一、仅此一个,我的罗曼蒂克史里,你是全篇主人公的名字。
理论上当然也可以找其他的人,但因为深深爱着一个人,就觉得自己别无选择,爱是自我限制,用衷心的浪漫把自己死死套牢。
所以“爱”总是带着一种宿命感。
像远古的埃及传说,有力量有业障,笼罩不可描画的神秘,听说就觉得震撼,又很难亲自见到。
喜欢就是一种更微弱的浪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