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童筝和他再次相遇之后才慢慢体会到的,这也促使他想明白他对孟颜礼的执着或许从很久以前就开始。
他想如果在很多年前他就和孟颜礼对视过的话,这样的心动会持续更久。
撇开长相不说,只是身型他也优越。高中的时候孟颜礼就很高,那时候似乎单薄些,宽大的校服穿在身上让他变成很高很瘦的一片,现在他身上有一层很薄的肌肉,肩膀很宽腰很窄,精瘦但很有力量,下身的东西分量可观...
“再看看硬了。”
猝不及防地对上他含笑的眼睛,童筝正微微撑起被褥往下看,他意识到自己这个动作有多傻也无济于事,已经被当事人抓了个正着。
孟颜礼没有再吻他的唇,而是抬起他的下巴吮那一粒红色的痣,他小声反抗:“有印子了!”
“这里看不到的,又不是脖子上。”孟颜礼指着自己的胸口,“给我也盖一个。”
童筝在他胸上吮出一个红印,收舌头前还用牙齿印了个齿痕上去。
“嘶——小狗啊?”孟颜礼捏着他的耳朵,看到童筝得逞之后笑得眼睛都弯起来,于是也不自觉地跟着他笑。
两个人腻歪了一会儿才分开,童筝要回美容院,孟颜礼也被一个电话叫走。孟颜礼送他到美容院门口,拉住童筝的手腕说:“几点下班?我来接你。”
童筝眼珠子转了转,心脏砰砰跳:“我妈这几天出差...”
孟颜礼于是对他笑:“那回我这里。”
“嗯,但是只住几天。”童筝似乎觉得自己还挺有原则,“就几天哦。”
孟颜礼看着他那一身属于自己的衣服,因为大了两个码而不合身,他想到跟着被褥一起被扔在地上的童筝的裙子,还留在家门口玄关处的女士平底鞋,再联系到眼前这个穿着自己的衣服的小男生,有一种诡异的满足感。
“知道了,走不走了?”
童筝闭起眼睛撅起嘴,孟颜礼贴上去碰了一下,于是童筝心满意足。
他一整天都有些飘飘然,等孟颜礼等到六点钟,两个人找了家餐厅打发晚饭,孟颜礼带着他走进了商场。